农村违建罚款后仍需拆除的相关政策规定

关于农村违建罚款后仍需拆除的相关政策规定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农村违建罚款后仍需拆除的相关政策规定
若违反法律法规的超建行为已被确认,且允许有限度地加以拆除的场合下,即使所有罚款均已经如数支付,地方相关政府机构亦有权根据自身对违规建筑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所明确规定,对于农村村民未经许可或以虚假陈述等手段获取批准私自占用土地修建住宅的情况,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要求期限内自行拆除位于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修建的房屋。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此种违规行为:对于未经许可或者以欺诈手段获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有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对应对耕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实行限制期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有状态的强制措施;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则可依法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进行没收,
同时还可以并处罚款。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以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还应依法追究纪律处分;
如果涉及犯罪的,也应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针对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问题,多占用的部分也应当按非法占用土地的规定予以处罚。